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特別提示
1、本次會議無否決或修改提案情況;
2、本次會議無新提案提交表決;
3、公司將不早于2006年2月6日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刊登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前相關證券繼續停牌,復牌時間安排詳見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公告;
4、2006年1月23日以及2006年1月24日,公司可轉債持有人可以選擇是否進行轉股。若可轉債持有人在該兩日進行轉股,在此期間內轉股而持有的股份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未轉股的招行轉債將不能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對價。
二、會議的召開情況
1、股東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開始時間為:2006年1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網路投票時間為:2006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20日期間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五樓會議室。
3、召開方式:採用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秦曉先生。
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範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以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
三、會議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表決的股東或股東授權代表共計14,754人,代表公司股份8,396,586,819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75.77%。
參加表決的非流通股股東或股東授權代表共計37人,代表公司股份5,997,702,630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4.12%。
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或股東授權代表共計14,718人,代表公司股份2,398,884,189股,佔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68.35%,其中:參加現場投票的共計61人,代表公司股份227,916,266股,佔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6.49%;參加網路投票的共計14,657人,代表公司股份2,170,967,923股,佔公司流通股股份總數的61.86%。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薦機構相關人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本次會議。
四、提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1、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審議通過了《關於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關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詳細內容,詳見公司董事會于2005年12月30日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説明書》(全文)(修訂稿)。
2、本次會議的表決結果如下
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份總數為8,396,586,819股,其中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份數為2,398,884,189股。
(1)表決總體情況
贊成8,300,686,329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份總數的98.86%;
反對94,651,579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份總數的1.13%;
棄權1,248,911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股份總數的0.01%。
(2)非流通股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5,997,702,630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100%;
反對0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
棄權0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非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
(3)流通股股東表決情況
贊成2,302,983,699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流通股股份總數的96%;
反對94,651,579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流通股股份總數的3.95%;
棄權1,248,911股,佔參加本次會議表決的流通股股份總數的0.05%。
(4)參加表決的前十大流通股股東持股、表決情況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數量 (股) |
表決結果 |
1 |
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66,873,953 |
同意 |
2 |
嘉實服務增值行業證券投資基金 |
63,245,485 |
同意 |
3 |
易方達 50 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52,402,824 |
同意 |
4 |
花旗-UBS LIMITED |
47,825,404 |
同意 |
5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
41,643,780 |
同意 |
6 |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
40,379,233 |
同意 |
7 |
國聯安德盛小盤精選證券投資基金 |
31,060,834 |
同意 |
8 |
易方達策略成長證券投資基金 |
30,741,374 |
同意 |
9 |
申萬巴黎盛利精選證券投資基金 |
30,698,831 |
同意 |
10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30,523,324 |
同意 |
(5)表決結果
本次會議審議的《關於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經參加表決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並經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議案》。
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君合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2、見證律師:熊明
3、結論性意見: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程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式等事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