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14日在海南三亚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傅育宁董事委托秦晓董事、黄大展董事委托谭岳衡董事、王大雄董事和傅俊元董事委托李引泉董事、陈伟董事委托马蔚华董事、武捷思和周光晖独立董事委托胡长焘独立董事、刘永章独立董事委托刘红霞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办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根据监管机构颁布的有关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本公司经营情况及结构调整的需要,董事会同意:

    1、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占上年末贷款余额3.5%以内(当年累计金额、含3.5%)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超过该限额部分须提交董事会另行审议。

    2、为加强对本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的监督管理,董事会责成本公司信贷资产证券化工作小组,于每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备该期发行情况。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机构网点建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潍坊市设立分行。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