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18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代表处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政策与规划》,同意授权马蔚华行长任命纽约代表处反洗钱合规官。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