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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光大陽光添利債券C 86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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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光大陽光添利債券型集合資産管理計劃C類
標準代碼 860030
基金簡稱 光大陽光添利債券C
成立日期 2020/06/16
基金簡稱拼音 GDYGTLZQC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投資類型 非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 -
上市地點 - -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2020年6月16日起對本公司管理的本集合資産管理計劃增加收取銷售服務費的C類份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海光大證券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本集合計劃主要投資于債券為主的固定收益類産品,輔以權益類産品,在充分考慮集合計劃投資安全的基礎上,實現集合計劃資産的長期穩健增值。 本集合計劃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公司債、可交換債券、可轉換債券(含分離型可轉換債券)、資産支援證券、債券回購、同業存單、銀行存款等;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或註冊的股票)、港股通標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集合計劃投資其他品種,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集合計劃的投資組合比例為:債券資産的比例不低於集合計劃資産的80%;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資産的投資比例合計不超過集合計劃資産的20%(其中投資于港股通標的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股票資産的50%);現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集合計劃資産凈值的5%,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本集合計劃不參與融資融券業務。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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