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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信誠惠澤債券(LOF) 165530J
基金名稱 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標準代碼 165530J
基金簡稱 信誠惠澤債券(LOF)
成立日期 2018/03/10
基金簡稱拼音 XCHZZQLOF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投資類型 非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 -
上市地點 - -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本基金由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轉型而來。自2018年3月12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稱變更為“信誠惠澤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獲得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追求基金資産的長期穩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産支援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于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的80%(但應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的流動性需要,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在封閉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封閉期結束後10個工作日的期間內,基金投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産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産的20%,其中持有的全部權證市值不超過基金資産凈值的3%;轉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後,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在封閉期內,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果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對該比例要求有變更的,以變更後的比例為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會做相應調整。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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