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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華安深證300指數(LOF) 160415J
基金名稱 華安深證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標準代碼 160415J
基金簡稱 華安深證300指數(LOF)
成立日期 2011/09/02
基金簡稱拼音 HASZ300ZS(LOF)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投資類型 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2011/10/18
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884號和基金部函【2011】505號核準,自2011年8月1日起至2011年8月26日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本基金通過被動的指數化投資管理,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産支援證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于其他股票(非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新股(首次發行或增發等)、債券、現金等其他金融工具。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投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的90%;其他股票、新股、債券、現金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為基金資産的5%-10%,其中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權證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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