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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上海證券弘利債券C 9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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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上海證券弘利債券型集合資産管理計劃C類
標準代碼 970123
基金簡稱 上海證券弘利債券C
成立日期 2022/01/11
基金簡稱拼音 SZHLZQC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投資類型 非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 -
上市地點 - -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自2022年1月11日起增設C類份額,原份額自動轉換為本集合計劃的A類份。本集合計劃管理人: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集合計劃託管人: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集合計劃財産的穩健增值。 本集合計劃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援機構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證券公司發行的短期公司債券、債券回購、資産支援證券、可轉換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現金、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集合計劃不直接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等資産,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和新股增發。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不可轉股,須在轉股前賣出。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其他品種,集合計劃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集合計劃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集合計劃投資于債券資産的比例不低於集合計劃資産的80%,本集合計劃每個交易日日終持有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集合計劃資産凈值的5%,前述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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