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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信澳鑫安債券(LOF)A 16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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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 信澳鑫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A類
標準代碼 166105
基金簡稱 信澳鑫安債券(LOF)A
成立日期 2015/05/07
基金簡稱拼音 XAXA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投資類型 非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2015/06/04
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自2016年12月27日起,本基金正式變更為信達澳銀鑫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信達澳銀鑫安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信達澳銀穩定增利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同時失效。根據《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後3年分級運作期屆滿,本基金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自動轉換為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稱變更為“信達澳銀穩定增利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信達澳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及嚴格的風險控制,追求長期穩定的回報,力爭為投資人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債券(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央行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資産支援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含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權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于債券資産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的80%,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不超過基金資産的20%;基金保留的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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