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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華安滬深300A 150104
基金名稱 華安滬深300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之穩健收益類份額
標準代碼 150104
基金簡稱 華安滬深300A
成立日期 2012/06/25
基金簡稱拼音 HAHS300ZSFJA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投資基金
投資類型 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2012/07/23
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本基金經2012年3月5日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2]278號)和2012年5月23日(基金部函【2012】344號)核準,自2012年6月1日起至2012年6月18日公開發行。基金管理人: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本基金通過被動的指數化投資管理,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本基金資産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債券、債券回購、權證、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市值加上買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的軋差合計值不低於基金資産的90%,其中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市值不低於基金資産的85%;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應當保持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投資于權證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産凈值的3%;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資比例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在基金合同生效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或變更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比例規定。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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