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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況
 
國泰互利債券B 150067
基金名稱 國泰信用互利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B類
標準代碼 150067
基金簡稱 國泰互利債券B
成立日期 2011/12/29
基金簡稱拼音 HLB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投資基金
投資類型 非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2012/01/17
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本基金獲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1]1706號文核準。自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23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公開發售。基金管理人: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投資收益。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股票(包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準上市的股票)、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産支援證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本基金不從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但可以參與一級市場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或增發,還可持有因所持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發的權證、因投資于可分離交易可轉債而産生的權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權證等資産,本基金應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個月內賣出。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産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的80%,其中,投資于信用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固定收益類資産的80%;本基金投資于股票等權益類資産的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産的20%。同時本基金還應保留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5%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本基金投資的信用債券指金融債、政策性金融債、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可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債券)、資産支援證券等除國債和央行票據外的非國家信用的債券資産。
基金髮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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