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招銀理財招睿全球資産動量十四月定開1號固定收益類理財計劃鉅額贖回條款修訂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招銀理財招睿全球資産動量十四月定開1號固定收益類理財計劃(産品代碼:122050)將於2022年03月28日(含)起對鉅額贖回相關條款進行修訂。調整後的鉅額贖回條款變更為:

“在理財計劃存續期內的開放期內,若理財計劃任一開放日凈贖回額(贖回申請份額總數扣除申購申請份額總數)超過本理財計劃上一交易日日終份額的10%時,即為發生鉅額贖回。在發生鉅額贖回時,投資管理人有權依照理財計劃當時的資産組合狀況全額贖回、部分贖回或延緩支付。

A、全額贖回:當管理人有能力支付投資者的全部贖回申請時,按正常贖回程式執行;

B、部分贖回或延緩支付:當管理人認為支付投資者的贖回款項有困難或認為因支付投資者的贖回款項而進行的資産變現可能會對理財計劃資産凈值造成較大波動時,管理人可選擇接受並確認部分贖回申請或接受並確認全部贖回申請但延緩支付贖回款項。

選擇部分贖回時,對於該贖回開放日內,凈贖回申請的份額超過理財計劃上一交易日産品總份額的10%的贖回申請,管理人有權拒絕超過10%以上部分的贖回申請。管理人有權按照贖回開放日內投資者贖回遞交申請的順序,依照時間優先(即先申請、先贖回)的原則確認投資者的贖回申請;或對贖回開放日內投資者的所有贖回申請同等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確認。

選擇延緩支付時,管理人應當接受並確認所有的贖回申請,當日按比例辦理的贖回份額不得低於理財計劃上一交易日産品總份額的10%,其餘贖回申請可以延緩支付贖回款項,但延緩支付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個工作日,並應通過本理財計劃説明書約定的資訊披露方式向投資者進行資訊披露。

示例:如果最新理財計劃在贖回開放日的上一交易日的總存續份額為20億份,在贖回開放日投資者凈贖回份額大於2億份,管理人有權選擇接受全部贖回申請,或選擇接受部分贖回或延緩支付贖回款項。選擇部分贖回或延緩支付時,按正常贖回程式執行的凈贖回申請不得低於2億份。”

以上修改不會減損理財産品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有關修改具體詳見《招銀理財招睿全球資産動量十四月定開1號固定收益類理財計劃産品説明書》,該等文件的修訂將於2022年03月28日(含)生效。如您不接受上述鉅額贖回規則調整或産品説明書條款修訂的,您可在開放期內(2022年03月17日2022年03月28日)贖回,逾期未贖回或僅部分贖回的視為同意接受前述調整且繼續持有本理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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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