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年檢的公告
尊敬的客戶:
為加強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提高賬戶管理品質,依據《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我行從即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對已開立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辦理年檢工作,為確保您在我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正常使用,請在規定時間內到我行開戶網點辦理年檢手續。現將年檢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賬戶年檢範圍
2016年1月1日前開立的各類人民幣單位銀行結算賬戶(驗資賬戶除外)
二、年檢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最新頒發的營業執照正本及複印件
2、最新頒發的國稅、地稅登記證正本及複印件(已更換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則無需另外提供)
3、最新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及複印件(已更換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則無需另外提供)
4、開戶許可證正本及複印件
5、機構信用代碼證正本及複印件
6、有效期內的法人(單位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由代理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7、其他類型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提供有效期內的登記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以上資料請用A4紙複印一份並加蓋單位公章, 同一單位在多個網點開立賬戶需分別提交, 如此前已向我行提供過最新證件資料的客戶可無需重復提交。
在賬戶年檢過程中,已不符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賬戶開立條件的,我行將予以停止該賬戶的對外支付,並定期進行清理。
因開展賬戶年檢工作給各單位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謝謝合作!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