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辦理銀行詢證函業務通告
尊敬的客戶:
您好!根據《財政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0〕21號)、《關於加快推進銀行函證集中處理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2022】834號便函)相關規定,現對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辦理銀行詢證函業務公示如下:
一、受理方式和地址
自2023年1月1日起,由分行集中受理郵寄方式的回函,各營業網點不再受理詢證函業務。新流程自2022年12月1日起開始試行,集中受理機構和聯繫方式如下:
受理部門/網點 | 收件地址 | 聯繫方式 | 業務受理範圍 |
哈爾濱分行運營中心 |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裏區新陽路376號招商銀行三樓 | 0451-84665663 | 哈爾濱分行(包括大慶分行)單位賬戶 |
二、受理材料
(一)函證格式應符合《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相關規定,對於確定無需函證的項目,請將該項目或具體欄位用斜線劃掉,不應留白。同時詢證函應加蓋被審計單位的預留簽章及騎縫章。
(二)函證的賬戶範圍以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發出的“函證收件人”作為依據。如“函證收件人”為“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我行將對客戶在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開立的所有戶口進行函證;如僅函證企業在指定支行的業務情況,請以“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XX支行”作為“函證收件人”進行函證。
(三)回函印章:我行詢證函業務回函用章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分行運營管理部會計業務專用章”。
(四)費用標準:
驗資類詢證函:300元/份;其他詢證函:200元/份。
三、電子函證
我行已開發電子詢證函功能,適用於已開通企業銀行的單位銀行賬戶,會計師事務所可通過中國銀行業協會的“銀行函證區塊鏈服務平臺”向招商銀行發起電子詢證函申請,我行完成線上審核後,自動發送電子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可通過該平臺查看、下載電子回函文件。
四、特殊情形需現場辦理函證的,受理地址同上述收件地址,除紙制函證外,辦理人員需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及會計師事務所等部門出具的授權書或介紹信。
感謝您對我行業務的支援與理解!
後續如有調整,請以我行最新公示資訊為準。
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