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招商銀行長春分行對公詢證函業務集中處理通告

尊敬的客戶:

您好!為提高對公詢證函業務辦理效率,提升客戶服務體驗,我行已于20221120日起對轄內各網點(包含吉林分行和通化分行)對公詢證函業務採用集中受理模式。集中受理後,現場函證及郵寄函證的地址均會發生變化,現將集中受理地址資訊公示如下:

函證方式

集中處理機構

辦理地址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集中處理機構覆蓋的行政區域

備註

現場、郵寄

長春分行運營中心

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招商銀行長春分行運營中心

詢證函業務聯繫人 0431-80622536

吉林省:長春市、吉林市、通化市

1.請使用《財政部辦公廳 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印發
2.詢證函中“貴行”即“函證收件人”,請按照所詢證賬戶範圍填寫。如詢證在長春分行轄內(包含二級分行)開立的所有賬戶,請填寫“招商銀行長春分行”,如詢證某一網點的賬戶,請填寫該網點名稱,如“招商銀行長春分行XX支行/營業部”。
3.如需現場辦理的,需前往長春分行運營中心辦理,事務所工作人員需提供其身份證件原件及會計師(審計)事務所出具的授權書或介紹信。
4.函證上需加蓋被審計單位公章或預留印鑒,且詢證函應由被審計單位加蓋騎縫章。
5.紙質詢證函的回函用印為“櫃面業務專用章”。

 

感謝您對我行的支援與理解!

特此通告。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