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保監局風險提示:非法“代理退保”要當心 理性維權要牢記

近些年,一些不法分子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旗號,專門辦理所謂“代理退保”業務,實則以“維權”之名騙取消費者資金,有些甚至已形成“代理退保”的隱蔽“黑色産業鏈”,嚴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北京銀保監局提示廣大消費者:擦亮慧眼,識破騙局,警惕非法“代理退保”套路。

套路一:假冒身份、虛假宣傳

非法“代理退保”組織或個人冒充監管部門、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或法律工作者,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視頻、網路論壇、電商平臺等渠道進行虛假宣傳。

套路二:謊言欺騙、慫恿退保

謊稱消費者所購買的保險産品“保險公司存在欺詐,多名消費者已經投訴”,或欺騙消費者“繼續持有保單將會蒙受巨大經濟損失”,慫恿消費者進行退保。

套路三:誘導代理、非法牟利

謊稱可以為消費者辦理“全額退保”,誘導消費者簽署代理退保服務協議,甚至以扣留保單、身份證件等手段對消費者加以控制,牟取高額的“代理退保”諮詢費、手續費。

套路四:偽造證據、要挾退保

唆使消費者無視合同約定,慫恿或替代消費者通過電話錄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誘騙銷售人員回復,進行虛假取證;或者通過偽造微信聊天記錄、捏造違規銷售的虛假事實,以要挾保險公司全額退保。

套路五:切斷聯繫、反覆施壓

切斷消費者正常維權通道,阻止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監管部門的有效聯繫,慫恿或替代消費者採取纏訪鬧訪等過激行為。以維權舉報為名,煽動消費者通過多次、反覆向監管部門惡意投訴等方式向保險公司施壓。

北京銀保監局提示您:非法“代理退保”存在三大風險

風險一:資金受騙受損。不法分子要求消費者支付高額手續費或繳納定金,退保後誘導消費者“退舊投新”,購買所謂“高收益”産品以賺取佣金,同時截留侵佔消費者退保資金,誘導消費者參與非法集資。消費者一旦受騙,可能面臨損失難以挽回的風險。

風險二:喪失保險保障。不明真相的消費者被挑唆、慫恿終止正常的保險合同,會喪失原有的風險保障。如後續再次投保,由於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等風險。

風險三:個人資訊洩露。消費者被不法分子要求提供身份資訊、通訊資訊、家庭住址、金融賬戶、保險合同等敏感資訊,存在個人資訊洩露風險。部分“代理退保”團夥甚至擅自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辦理小額貸款、申請信用卡等,惡意透支消費者個人信用。一旦消費者想終止代理退保協議,還可能遭到騷擾、恐嚇。

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非法“代理退保”要當心,理性維權要牢記

一是了解保險,理性購買、謹慎退保。保險産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風險保障。消費者應當在掌握保險常識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求,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保險産品或服務。在購買保險産品前,應充分了解保險産品的保險責任、保障功能、除外責任、退保損失等重要産品資訊。

二是認清資質,正規渠道辦理保險業務。根據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只有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業務許可證的機構,才能經營保險業務。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産品或辦理保險業務時,應選擇正規持牌保險公司、正規銷售渠道和正規從業人員。市場上一些機構雖然冠有“XX保險經紀”“XX保險代理”等名號,但實際並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經營業務許可證,不具備合法的保險仲介資格。消費者應警惕此類機構,並可通過中國銀保監會官網“線上服務”欄目查詢確認保險機構資質。

三是理性維權,拒絕非法“代理退保”行為。消費者要通過正常渠道,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在購買保險産品或享受保險服務過程中發生糾紛的,可直接向保險公司投訴,主張民事權益;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糾紛的,可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通過投訴、調解仍不能解決民事糾紛的,可根據合同約定,向仲裁機構提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謹慎辦理退保,遠離非法“代理退保”,勿受“退舊保新”“高收益”等虛假承諾誘導,不要參與違背合同約定、提供虛假資訊、編造事實等違法行為。

四是保護隱私,防止個人資訊外泄。消費者應注重增強個人資訊安全意識,提高資訊安全防護能力,保護好個人金融資訊和家庭資訊,避免資訊外泄、資訊盜用給自身資金安全埋下風險隱患。如發現自身合法權益受到違法行為侵害,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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