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説險 “網購理賠”莫輕信

 一、案例回放

柯先生來到某支行櫃檯辦理存現業務,櫃員為客戶存好8000元後,柯先生要求將剛剛存入的8000元立即轉賬出去。櫃員發現,客戶提供的收款賬號是其正在通信的電話中實時告知的,更奇怪的是柯先生與收款方素不相識。面對櫃員疑問,柯先生説對方是支付寶的客服人員,稱其購買的淘寶快遞丟件,可以通過向微信某公眾號平臺借款,再轉入客服本人支付寶賬戶中就可以成功理賠。櫃員提示客戶,從微信借貸平臺借的錢轉入支付寶的個人賬戶中,資金流動渠道反常,這極有可能是電信詐騙。柯先生本人在聽到櫃員勸阻後,意識到存在詐騙風險,轉賬就此作罷,並撥打了警方的反詐電話進行舉報。

 二、套路/案件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網路電信詐騙構成犯罪的屬於詐騙罪,是屬於侵犯財産權利的刑事犯罪。騙子冒充支付寶客戶向客戶實施詐騙已觸犯刑法,雖然其意圖尚未得逞。在這一事件中,銀行工作人員耐心負責,對電信詐騙高度警覺,阻止客戶將資金匯入騙子賬戶中,為柯先生避免了經濟損失。

 三、風險提示

電信詐騙花樣繁多,銀行工作人員應對電信詐騙保持高度警覺,辦理轉賬業務時應向客戶核實轉賬對象、金額和轉賬用途,不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消費者網購時應加強甄別,選擇正規購物平臺,産品有問題時應聯繫官方客服,切勿輕信他人提供的網址、連結,不要掃描和下載來源不明的二維碼和APP,擦亮眼睛,不輕信、不隨意轉賬給陌生人,增強自身識別電信詐騙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