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者通過招商銀行公佈的投訴受理途徑提出投訴;
2、各投訴受理途徑的管理單位收到投訴事項後,及時轉交相關投訴處理單位;
3、投訴處理單位調查核實投訴事項;
4、投訴處理單位在15日內做出處理決定並告知投訴人;
5、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通過書面形式向投訴處理單位的上級單位提出申請核查。對核查決定有異議的,可逐級向投訴處理單位的上級單位申請核查;
6、各級核查單位應在收到申請核查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核查決定並告知投訴人;
7、投訴人對投訴處理結果不滿意、不接受的,投訴處理單位可告知投訴人可以向金融消費者糾紛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或通過仲裁等途徑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