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信用卡e招貸業務條款及細則

如招商銀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您”申請招商銀行(以下簡稱“本行”)信用卡“e招貸”業務(以下又稱“本業務”)一經在本界面上點擊確認或以其他方式選擇接受招商銀行信用卡e招貸業務條款及細則以下簡稱“本協議”,即視為持卡人已知悉、理解並有效簽署本協議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簽署本協議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協議的全部內容(特別是以粗體標注的內容)在確認充分了解後慎重決定是否簽署本協議如果持卡人不同意本協議的相關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相關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持卡人有權要求本行信用卡中心對本協議進行解釋和説明,具體的諮詢渠道:招商銀行信用卡客服電話400-820-5555


第一條 聲明事項
1.“e招貸”是本行信用卡中心又稱“本行卡中心”為符合條件的持卡人提供的信用卡現金分期業務。在申請成功後,持卡人分期償還本金和分期利息,每期分期本金與分期利息計入當期信用卡帳單。單期應還本金=分期總金額÷分期期數單期分期利息=分期總金額×單期分期率,實際分期利率以系統實時測評為準。分期率對應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為0%-18.25%(該近似折算年化利率用單利計算僅供參考,實際年化利率因選擇辦理的分期産品與帳單日間隔、每月實際天數、還款方式等不同情況而略有差異),是根據持卡人現金流、分期期數計算的年化內含報酬率,其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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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n為年內還款頻率(例如,每月還款一次n12,每3個月還款一次n4,每年還款一次n1),由此計算出的IRR即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如持卡人未依約還款則不適用前述年化利率。

 2. 持卡人成功辦理“e招貸”後,每期分期本金與每期分期利息同時入賬。當期分期利息全額計入“e招貸”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往期分期利息的未還部分按照百分之五計入"e招貸"帳單的最低還款額。當期分期本金全額計入“e招貸”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往期分期本金的未還部分按百分之五計入“e招貸”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如持卡人未按時全額償還當期“e招貸”帳單金額,即視為未全額還款,則當期“e招貸”帳單全部欠款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將按照持卡人名下信用卡賬戶的透支利計算規則計收透支利息。除另有約定的情況外,持卡人名下信用卡賬戶的透支利率為日利率萬分之五,對應的年化利率為18.25%(計算公式:年化利率=日利率*365,該年化利率採用單利計算,受大小月天數不同及客戶還款情況等不同因素的影響,實際年化利率與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異)。持卡人如未于每月到期還款日(含)前還清當期最低還款額,除應支付透支利息外,還應支付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的5%作為違約金,最低為10元或1美元。

3.若持卡人要求整戶登出個人信用卡或申請提前結清“e招貸”交易並經本行卡中心同意,本行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已成功辦理的“e招貸”業務中尚未償還的分期債務(包含但不限于剩餘分期交易本金等,以下又稱“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本行卡中心為持卡人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利息優惠、積分、實物禮品、還款金、回饋金、消費金與現金抵用券等,以下又稱“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招貸”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卡中心損失的,本行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

4.持卡人可通過本行手機銀行、本行信用卡官方客戶端掌上生活(以下簡稱“掌上生活”)等自助渠道或信用卡客服熱線(含銷售專線)申請“e招貸”業務,具體流程以各渠道的實際展示為準。

5.持卡人首次申請“e招貸”成功後,將會生成獨立的“e招貸”賬戶,同時核“e招貸”電子,該卡僅供還款使用不允許進行任何其他交易操作

6.若持卡人提供的收款賬戶為本行一網通賬戶(II類)、一網通賬戶(III類)或一卡通(II類),持卡人同意本行把該借記卡賬戶與持卡人的信用卡賬戶綁定。綁定後,該借記卡賬戶的賬戶餘額限額、該借記卡賬戶與所綁定信用卡賬戶之間的資金轉入及轉出限額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執行。

7.持卡人確認:持卡人在申請、使用“e招貸”過程中,本協議內容、各渠道上顯示的內容、本行發送到持卡人手機的資訊(短信或電話等)等均是持卡人使用“e招貸”的相關規則,持卡人申請“e招貸”即表示同意接受“e招貸”的所有規則。

8.持卡人聲明:本協議內容不受持卡人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排斥,否則,持卡人應立即終止申請或停止使用“e招貸”。

9.持卡人承諾:持卡人在使用“e招貸”時,實施的所有行為均未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等。持卡人利用“e招貸”從事違法活動或不正當交易等産生的後果與責任,由持卡人獨立承擔。

10.持卡人知曉並同意:本行非網路服務商,持卡人理解並同意“e招貸”提供過程中所需的合理時間。持卡人使用“e招貸”時,可能因系統傳輸延時等原因致使相關資金無法正常入賬,交易結果等以本行系統記錄結果為準。

11.持卡人確認:本行已就本協議中與持卡人有重大利害關係的條款向持卡人做出相應提示和説明,持卡人對上述條款完全理解並自願接受該內容。


第二條 申請及發放

1.“e招貸”僅限人民幣幣種

2.持卡人多個信用卡賬戶授信額度、各種分期付款授信額度、附屬卡授信額度、現金提取額度等,受本行卡中心對持卡人設定的總授信額度上限控制。持卡人每次申請“e招貸”,申請資格及可辦理金額以本行卡中心綜合評定為準。最低申請金額不低於1000元,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5萬元。

3.“e招貸”業務本金、分期利息等均不計算招商銀行個人用戶積分。

4.持卡人申請“e招貸”成功後,款項到賬時間由系統審核

5.本行核準持卡人申請後,將款項劃至持卡人本人在本行開立的有效一卡通賬戶(一卡通的開戶證件須與信用卡開戶證件一致)或持卡人本人指定且本行支援的其他銀行(具體支援的銀行以申請時為準)借記卡上述賬戶的開戶證件須與持卡人本人名下的本行信用卡的開戶證件一致該款項僅限用於消費(包括但不限于裝修、家電、婚慶、購車、助學、旅遊、醫療等),不得用於購房、企業經營、生産經營、償還信用卡、償還其他貸款或債務、購買保險、投資(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基金、期貨、朝朝盈、朝朝寶等理財或其他股本權益性投資等)等非消費領域,不得用於從事非法活動。

6.為了確保資金安全,請保管好本人的信用卡卡號、有效期、密碼以及借記卡卡號、密碼等卡片資訊和個人資訊本人原因導致卡片資訊或個人資訊洩露,或因提供的借記卡賬戶資訊有誤或該賬戶狀態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銷戶、挂失、凍結等情況)導致款項劃撥失敗或錯誤(包括但不限于無法轉入持卡人提供的賬戶、轉入他人賬戶等情況),由此産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承擔。

7.您知悉並同意,辦理e招貸可能會佔用您的個人消費卡額度和分期卡額度,實際是否佔用以辦理頁面展示為準

8.持卡人每次申請“e招貸”一經審核通過,則不能撤銷,不能對申請金額或申請分期期數進行更改。如持卡人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行卡中心客服熱線400-820-5555諮詢。


第三條 收費、帳單及還款

1.帳單:“e招貸”業務單獨出帳單,僅提供電子類帳單,不提供紙質帳單目前自助渠道(包括掌上生活、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支援持卡人查詢帳單,“e招貸”帳單日與持卡人個人信用卡帳單日保持一致,並且與個人信用卡帳單日聯動修改。

2.還款方式:持卡人可選擇主動還款、自動還款或預約還款。持卡人選擇主動還款時需單獨指定“e招貸”賬戶還款,目前支援的還款渠道:掌上生活、手機銀行、網上銀行。自動還款和預約還款功能以對應的還款服務協議內容為準。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行卡中心因其認定的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詐或非真實交易的情形;持卡人存在以積分套利為主要目的的行為;持卡人在積分累積或兌換中存在任何虛假交易、舞弊、欺詐或其他不誠信行為的;持卡人存在出賣銀行卡等行為時;持卡人持卡人重要關聯方存在洗錢或者被制裁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不實、不完整或者無效的身份或交易資訊,未及時更新身份證明文件,持卡人持卡人賬戶、持卡人重要關聯方出現異常或涉嫌洗錢、恐怖融資,持卡人持卡人交易、持卡人重要關聯方或其交易涉及聯合國、中國等國際組織或國家發佈的監控名單或者制裁事項,或持卡人持卡人重要關聯方在使用金融服務中或為本行提供服務中出現其他違反可適用法律法規的情況等)持卡人在本行開立的賬戶交易異常,且本行無法評估持卡人涉稅、制裁等洗錢風險或經評估超過本行風險管理能力時;持卡人存在將信用卡用於生産經營、償還貸款、投資等非消費領域或用於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或涉嫌違反國家外匯管理相關規定等情形時;持卡人存在非法或未經本行授權的渠道申請信用卡等行為時;信用卡由於被取消、管制、終止、已經過期並不被續期等原因變為不正常狀態;持卡人資信狀況惡化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持卡人預留的聯繫方式失效;持卡人未依約還款;持卡人資信狀況經本行評估存在異常;持卡人已經破産或身故;持卡人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本行信用卡的領用合約、信用卡章程、本協議中的任何規定或本行卡中心的相關規定等確定持卡人的賬戶不再適合進行本業務時,本行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本行卡中心為其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招貸”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卡中心損失的,本行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如持卡人出現本條所述的風險情況,本行卡中心有權要求持卡人配合盡職調查、補充證明文件或者在指定期限內辦理銷戶及其他相關手續。持卡人逾期未辦理的,則視同自願銷戶,此時本行卡中心可單方予以銷戶。本行卡中心因持卡人出現本條所述的風險情況而採取上述措施所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擔。持卡人同時還應對本行卡中心由此可能産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本行卡中心有權直接從持卡人賬戶扣款對本行卡中心所受損失予以彌補。

2.持卡人必須保留成功辦理“e招貸”而獲得的款項的相關消費憑證,本行擁有調閱消費憑證的權利。若持卡人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使用上述款項或無法證明上述款項用於約定用途,則構成違約,本行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剩餘分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本行卡中心為其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分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招貸”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卡中心損失的,本行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


第五條 其他

1.持卡人聲明已詳盡閱讀並完全知曉和承諾遵守本協議

2.協議未盡事項依據招商銀行信用卡章程、招商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銀行業務規定及金融慣例、相關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處理。

3.本行卡中心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管要求或業務發展的需要等本協議進行調整並於執行前通過本行網站公告、掌上生活公告等方式(本行將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持卡人該等調整自通知中載明生效日期開始生效,持卡人有權在生效日期前選擇是否同意該等調整。如持卡人不接受該等調整,持卡人應在通知中載明的生效日期前終止使用“e招貸”業務,否則視為持卡人同意該等調整調整後的內容對持卡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持卡人不接受該等調整本行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的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本行卡中心為持卡人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招貸”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分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招貸”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卡中心損失的,本行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

4.持卡人同意並自願授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根據《電子認證服務管理辦法》通過系統對接將持卡人個人資訊(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提供給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相關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目錄可于本行網站查詢),對持卡人的相關授權(包括但不限於人臉資訊、徵信等)本協議等進行電子認證,以保證有效性及其內容不被篡改。

5.招商銀行信用卡投訴電話為400-820-5555轉7。


附件:銀行卡賬戶驗證授權

一、為了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業務,您同意並自願授權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簡稱“招商銀行”)收集並使用您的必要資訊,包括證件資訊(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姓名)、您的銀行卡資訊(包括卡號、預留手機號)。收集資訊渠道包含掌上生活APP、招商銀行APP、招商銀行信用卡線上申請渠道、招商銀行官方電話95555。

二、基於為您辦理前述業務的需求,您同意並自願授權“招商銀行”將您以上個人資訊上送至人民銀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網聯清算有限公司、銀行卡開戶機構進行身份校驗和簽約。個人資訊傳輸將遵照上述監管機構或金融機構的規範加密傳輸。

三、您可通過本行官方電話95555或上述機構官方電話、網站、APP進一步了解您行使個人資訊權益的方式和程式等個人資訊處理相關內容。

四、如您不滿十四週歲,為保障您的個人資訊安全,目前暫時無法為您提供銀聯賬戶驗證服務

五、“招商銀行”會按照國家資訊系統安全保護相關要求,進行安全管理,維護您的個人資訊安全。

六、因銀行卡賬戶驗證産生的爭議和糾紛,您同意採取本協議所約定的糾紛解決方式解決。

七、您確認:您已充分閱讀並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的內容,並知悉您在個人資訊處理活動中可以行使的權利及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