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e分期業務條款及細則


如招商銀行個人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簡稱“持卡人”)申請招商銀行(以下簡稱“本行”)e分期業務又稱“本業務”或“分期業務”,即表示其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第一條 聲明事項

1.e分期是本行信用卡中心為符合條件的持卡人提供的用於對其信用卡消費進行分期還款並恢復可用額度的專享額度分期還款服務。根據申請場景,e分期分為e分期(帳單)、e分期(交易)、e分期(總賬)。
e分期(帳單):分期償還信用卡(人民幣賬戶)已出帳單並恢復部分信用卡可用額度。
e分期(交易):分期償還信用卡(人民幣賬戶)未出帳單並恢復部分信用卡可用額度。
e分期(總賬):分期償還信用卡(人民幣賬戶)已出帳單和未出帳單(優先分期已出帳單)並恢復部分信用卡可用額度。

本行為持卡人個性化提供多種期數選擇,單期分期率為0%-1.5%,實際分期率以下單時本行系統測評結果為準;持卡人可通過申請界面獲悉實時測評結果。e分期業務分期率對應的近似折算年化率為0%-18%(該近似折算年化用單利計算僅供參考,受交易時間、還款時間等不同因素的影響,實際年化利率因選擇辦理的分期産品與帳單日間隔、每月實際天數、還款方式等不同情況而可能與前述近似折算年化率存在差異)是根據持卡人現金流計算的年化內含報酬率,其公式為 

gs.jpg  

其中n為年內還款頻率(例如,每月還款一次則n為12,每3個月還款一次則n為4,每年還款一次則n為1),由此計算出的IRR即為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如持卡人未依約還款則不適用前述年化利率。分期利息一經收取,不予退還。

e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入賬後將佔用信用額度。
2.本業務限本行個人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且持卡人在本行預留證件資訊須為18位有效身份證號,僅持有學生卡、白金分期卡、商務卡、公務卡、採購卡、ANA卡或附屬卡的持卡人或在本行預留證件資訊非18位有效身份證號的持卡人無法申請。
3.持卡人可通過本行信用卡中心開設的官方渠道辦理e分期業務,包括但不限于客服熱線(含銷售專線)、招商銀行掌上生活APP(以下簡稱“掌上生活”)、招商銀行信用卡微信公眾號、手機網站、短信等官方渠道。
4.本業務限人民幣幣種。持卡人申請e分期業務將默認開通信用卡“外幣消費人民幣入賬”功能,持卡人的外幣消費將按入賬日匯率自動轉換成人民幣並計入其信用卡個人消費賬戶。
5.持卡人申請本業務,根據監管相關要求,本行信用卡中心需要對持卡人的風險進行評估,並查詢持卡人的個人資信資訊(含個人信用資訊),持卡人特此授權以下內容。

持卡人同意並授權本行本行信用卡中心在辦理以下信用卡相關業務時,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持卡人的個人資信資訊(含個人信用資訊):分期業務的資格審核、授信審批、風險管理、資料管理、額度管理、資産保全、異議核查、資産管理。

持卡人同意並授權本行本行信用卡中心在辦理上述業務時,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百行徵信有限公司查詢持卡人的信用資訊,並對查詢到的信用資訊進行保存和使用。

持卡人同意並授權本行本行信用卡中心在辦理上述業務時,向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百行徵信有限公司報送持卡人的個人身份資訊、賬戶資訊、個人信用資訊(包括不良資訊),如持卡人名下有多個賬戶,則報送多條賬戶資訊,如持卡人名下卡片支援多幣種結算,則報送多個幣種賬戶資訊。

持卡人同意並授權本行本行信用卡中心在辦理上述業務時,自行或通過有關單位(“有關單位”包括招商銀行集團成員及分支機構、依法設立的資信評估機構或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許可的類似機構、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司法機關、公安部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通信運營商、社會保障管理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持卡人的如下個人資訊:

(1)身份資訊,包括姓名、證件號碼、聯繫方式、個人生物識別資訊、公安身份核驗資訊、學歷學籍資訊。

(2)財産資訊、社保資訊、公積金資訊、運營商資訊、工商資訊、司法資訊。

(3)其他合法存有持卡人資訊的第三方所存的能夠評估和反映持卡人信用和風險狀況的資訊   

6. 持卡人確認:持卡人在申請、使用e分期業務過程中,本業務條款及細則內容、官方渠道上顯示的內容、本行發送到持卡人手機的資訊(短信或電話等)等均是持卡人使用e分期業務的相關規則,持卡人申請e分期業務即表示持卡人同意接受e分期業務的所有規則。
7.持卡人聲明:本業務條款及細則內容不受持卡人所屬國家或地區的排斥,否則,持卡人應立即終止申請或停止使用本業務。
8.持卡人知曉並同意:本行非網路服務商,持卡人理解並同意e分期業務提供過程中所需的合理時間。持卡人使用e分期業務時,可能因系統傳輸延時等原因致使相關資金無法正常入賬,交易結果一律以本行系統記錄結果為準。

9.持卡人承諾:持卡人在使用本業務時,實施的所有行為均未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持卡人利用本業務從事違法活動或不正當交易等産生的後果與責任由持卡人獨立承擔。持卡人在申請本業務時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第二條 申請及使用

1.e分期單筆申請的金額最低為人民幣1000元。
2.e分期業務最終核準與否以及核準額度,以本行信用卡中心綜合評定審批結果為準。如因持卡人原因導致e分期業務交易失敗,所造成的損失由持卡人承擔,且本行有權取消持卡人的e分期業務。
3.已成功申請的e分期不受還款、退貨影響而自動取消,超過當期帳單剩餘欠款的分期金額將自動依次衝抵後續帳單,不可通過溢繳款領回方式提現。
4.不能申請e分期的交易有:預借現金交易、分期付款交易、各項費用(如年費、利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已申請用於購匯的人民幣款項、房地産交易、預授權交易以及本行信用卡中心規定的其他交易。
5.持卡人申請e分期業務一經審核通過,即生成一筆e分期訂單,該訂單不能撤銷,且持卡人不能對該訂單的訂單金額及期數進行修改。

6.對未出帳單的交易,持卡人可以在自交易入賬時(含)起至對應帳單的帳單日19:30(含)止申請e分期。對已出帳單的交易,持卡人可以在當期帳單日次日00:00(含)起至當期到期還款日24:00(含)止申請e分期;但是,如果持卡人開通了招商銀行信用卡自動還款功能,則對已出帳單的交易,其申請e分期的截止時間為當期到期還款日17:00(含)。


第三條 收費及還款

1.e分期每期應還本金及分期利息將從申請成功後最近一個帳單日起計入持卡人信用卡個人消費卡賬戶帳單。

2.e分期每期應還本金 = 分期金額÷分期期數,每期應還本金(精確到分)逐月計入持卡人信用卡個人消費卡賬戶帳單,余數併入最後一期。
3.e分期每期應還分期利息 = 分期金額×單期分期利率每期應還分期利息逐月計入持卡人信用卡個人消費卡賬戶帳單,余數併入最後一期。
4.若持卡人申請提前結清e分期交易並經本行信用卡中心同意,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已成功辦理的e分期業務中尚未償還的分期債務(包含但不限于剩餘分期交易本金等,以下又稱“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本行信用卡中心為其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利息優惠、積分、實物禮品、還款金、回饋金、消費金與現金抵用券等,以下合稱“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帳單分期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信用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分期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信用卡中心損失的,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
5.持卡人成功辦理e分期後,當期分期利息全額計入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往期分期利息的未還部分按百分之五計入帳單的最低還款額當期分期本金全額計入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往期分期本金的未還部分按百分之五計入帳單的最低還款額。如辦理成功後持卡人未按時全部償還當期剩餘帳單金額,將視為未全額還款,則當期帳單全部欠款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
6.e分期業務本金和分期利息均不累積招商銀行個人用戶積分。

7.若持卡人在還款期內整戶登出信用卡,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本行信用卡中心為其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信用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分期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信用卡中心損失的,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

8.持卡人e分期業務尚有本金及分期利息未還清時,信用卡個人消費賬戶如發生消費退貨、帳單分期等本金類負向交易,交易金額將退回信用卡可用額度,但不可通過溢繳款領回方式提現若持卡人發生退貨交易或還款已辦理成功的e分期業務不受影響,將繼續正常使用。如有問題可與本行信用卡中心協商電話4008205555)

9.若持卡人變更信用卡個人消費卡賬戶帳單日,已成功辦理的e分期業務不受影響,其後續入賬日期保持不變。

10.本行對持卡人的還款按照已出帳單、未出帳單的順序償還;逾期1~90天(含)的,按照先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後本金的順序進行衝還;逾期91天(含)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後應收利息或各項費用的順序進行衝還。在此邏輯下,如同一信用卡賬戶項下同時存在不同類型的分期,按照現金分期餘額、帳單分期餘額、e分期餘額、其他分期餘額的順序進行衝還。應收利息和各類費用的計收方法以招商銀行信用卡收費標準為準。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本行信用卡中心因其認定的正當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詐或非真實交易的情形;持卡人存在以積分套利為主要目的的行為;持卡人在積分累積或兌換中存在任何虛假交易、舞弊、欺詐或其他不誠信行為的;持卡人存在出賣銀行卡等行為時;持卡人持卡人重要關聯方存在洗錢或者被制裁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不實、不完整或者無效的身份或交易資訊,未及時更新身份證明文件,持卡人持卡人賬戶、持卡人重要關聯方出現異常或涉嫌洗錢、恐怖融資,持卡人持卡人交易、持卡人重要關聯方或其交易涉及聯合國、中國等國際組織或國家發佈的監控名單或者制裁事項,或持卡人持卡人重要關聯方在使用金融服務中或為本行提供服務中出現其他違反可適用法律法規的情況等);持卡人在本行開立的賬戶交易異常,且本行無法評估持卡人涉稅、制裁等洗錢風險或經評估超過本行風險管理能力時;持卡人存在將信用卡用於生産經營、償還貸款、投資等非消費領域或用於政策限制或者禁止性領域或涉嫌違反國家外匯管理相關規定等情形時;持卡人存在非法或未經本行授權的渠道申請信用卡等行為時;信用卡被取消、管制、終止、過期並不被續期等原因變為不正常狀態;持卡人資信狀況惡化或家庭財務狀況惡化;持卡人預留的聯繫方式失效;持卡人未依約還款;持卡人資信狀況經本行信用卡中心評估存在異常;持卡人已經破産或身故;持卡人違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本行信用卡的領用合約、信用卡章程、本條款及細則中的任何規定或本行信用卡中心的相關規定等確定持卡人的賬戶不再適合進行e分期業務時,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本行信用卡中心為其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信用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分期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信用卡中心損失的,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如持卡人出現本條所述的風險情況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要求持卡人配合盡職調查、補充證明文件或者在指定期限內辦理銷戶及其他相關手續。持卡人逾期未辦理的,則視同自願銷戶,此時本行信用卡中心可單方予以銷戶。本行信用卡中心因持卡人出現本條所述的風險情況而採取上述措施所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擔。持卡人同時還應承擔對本行信用卡中心由此可能産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直接從持卡人賬戶扣款對本行信用卡中心所受損失予以彌補。


第五條 其他

1. 為了確保資金安全,持卡人須妥善保管好其信用卡卡號、有效期、密碼等卡片資訊和個人資訊。因持卡人原因導致其個人及卡片資訊洩露造成的風險由持卡人承擔損失。
2.持卡人聲明已詳盡閱讀並完全知曉和承諾遵守本條款及細則。
3.本業務條款及細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本業務條款及細則未盡事項依據招商銀行信用卡章程、招商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銀行業務規定及金融慣例有關規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e分期業務收費標準同招商銀行信用卡收費標準。
4.業務條款及細則自發佈之日起生效持卡人同意:本行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管要求或業務發展的需要等調整本業務條款及細則並於執行前通過本行網站公告、營業網點公告、對帳單告知、電子郵件告知、短信通知、報刊公告或語音電話通知等方式(本行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通知持卡人。該等調整通知中載明的生效日期開始生效,持卡人有權在生效日期選擇是否同意該等調整。如持卡人不接受該等調整,持卡人應在生效日期前終止使用e分期業務,並按照本行信用卡中心要求提前一次性清償剩餘分期債務,否則視為持卡人同意該等調整調整後的內容對持卡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持卡人不接受該等調整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宣佈持卡人的剩餘分期債務部分或全部提前到期,並有權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清償,且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取消並要求持卡人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本行信用卡中心為持卡人提供的行銷活動獎勵持卡人應當提前一次性清償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並退回e分期交易項下的行銷活動獎勵,本行信用卡中心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還且將按本行信用卡中心宣佈提前到期的剩餘分期債務中的未償本金的3%向持卡人收取提前結清違約金。持卡人支付的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最低為0元,最高不超過e分期交易全部剩餘分期利息如上述提前結清違約金與退回的行銷活動獎勵金額之和不足以彌補本行信用卡中心損失的,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權追索差額部分
5.持卡人同意:本行可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監管要求或業務發展的需要等暫停、終止e分期業務或終止本業務條款及細則,並於執行前通過本行網站、營業網點、對帳單、電子郵件、短信、報刊、語音電話等渠道(本行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一種或多種渠道通知持卡人。相關通知一經發佈即視為持卡人已收到並對持卡人有約束力。e分期業務暫停、終止或本業務條款及細則終止後,在暫停、終止前持卡人已發送至本行的交易指令仍有效,持卡人應承擔其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