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銀行大連分行關於長期不動單位結算戶清理的通告

尊敬的企業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

(一)被撤並、解散、宣告破産或關閉的。

(二)登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

存款人存在第一、二項情形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申請。

二、銀行對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開戶銀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應通知單位自發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未劃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我行擬對企業營業執照已登出、被吊銷或是超過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我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予以銷戶,現我行將該部分企業名單公示如下(詳見附件)。

請名單內企業自本通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我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未劃轉款項列入久懸未取專戶管理。

如有任何疑問,敬請垂詢我行各營業網點或撥打服務電話:95555。

特此通告。


附件:長期不動單位結算戶擬銷戶清單

附件:長期不動單位結算戶擬銷戶清單.xlsx

招商銀行大連分行

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