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您好!根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銀行函證集中處理工作的通知》(銀保監辦便函【2022】834號)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于2023年1月1日前實現詢證函的全面集中受理與回函。屆時,南京分行轄內所有網點將不再受理詢證業務辦理。為提高對公函證業務辦理效率,提升我行服務體驗。現將我行對公函證業務受理資訊通告如下:
注意事項:
1、本通告適用於南京分行以及轄內各二級分行,包括常州分行、揚州分行、鎮江分行、泰州分行、徐州分行、鹽城分行、連雲港分行。
2、自2021年1月1日起,請發函機構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自2021年1月1日起,請發函機構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銀保監會辦公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印發<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0〕21號)和財政部、中國銀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財會〔2020〕12號)文件相關要求,使用標準格式發函進行詢證。
3、詢證函中的“貴行”,請填寫到具體開戶的分支機構,例如:“招商銀行XX分行XX支行”。
4、我行詢證函收費價格:驗資類詢證函:300元/份;其他詢證函:200元/份;手續費1元/份,郵遞費按實際發生額收取。
5、現場跟函所需資料:辦理人員身份證件原件及會計師(審計)事務所等部門出具的授權書或介紹信。
6、對於不便現場跟函辦理的建議您首選郵寄發函或線上電子詢證函發起申請。
感謝您對我行業務的支援與理解!
特此通告。
招商銀行南京分行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