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開立銀行承兌匯票

産品簡介

        代理開立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是指我行接受地方性商業銀行的委託,為在地方性商業銀行開戶的企業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産品。銀行承兌匯票申請人即出票人為企業,承兌銀行為我行,委託人為地方性商業銀行。

 

産品優勢

        不佔用地方性商業銀行資本,且滿足地方性商業銀行自身客戶的需求;

 

服務流程

1.          申請銀行向招行申請專項授信額度;

2.          雙方簽定《委託代理協議書》,地方性商業銀行在我行開戶,並將公章印模、法定代表人簽字/章樣本、指定産品人員身份證資料等送我行經辦行備案;

3.          額度項下每一單針對具體企業的承兌産品,地方性商業銀行和企業均應向我行經辦行提出申請,並按我行要求提交承兌報批資料;

4.          經辦行進行信貸調查;

5.          終審通過,地方性商業銀行在我行存入一定比例的存款作為保證金或質押,並對敞口部分承擔無條件連帶擔保責任,簽定《銀行承兌不可撤銷擔保書》; 

6.          會計部簽發銀行承兌匯票,並收取承兌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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