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當前位置:
開放式基金 > 開放基金資料 >
基金概況
 
華寶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數(LOF) 162416
基金名稱 華寶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標準代碼 162416
基金簡稱 華寶港股通恒生香港35指數(LOF)
成立日期 2018/03/30
基金簡稱拼音 HBGGTHSXG35ZS
基金曾用名 - -
基金總規模 - -
基金類型 開放式基金
投資類型 指數型
存續期限 - -
上市日期 2018/04/18
上市地點 深圳證券交易所
基金管理人 - -
基金託管人 - -
管理費計提 - -
託管費計提 - -
基金網站 暫無
基金歷史 本基金根據2017年8月1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1543號)准予募集。本基金的認購期間為2018年2月5日起至2018年3月23日,通過場外、場內兩種方式公開發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華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託管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説明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正常情況下,本基金力爭控制凈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5%。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依法發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包括港股通標的股票和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次級債券、政府支援機構債、政府支援債券、地方政府債、可轉換債券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債券回購、資産支援證券、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股指期貨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可以參與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本基金投資于股票資産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産的80%,其中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産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基金保留的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或者投資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的5%。 本基金通過港股通投資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備選成份股,未來如果港股通業務規則發生變化或出現法律法規或監管部門允許投資的其他模式,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適當程式後相應調整。
基金髮起人 - -
基金數據僅供參考,具體請以實際購買時的交易系統數據為準。基金數據和資訊僅供投資者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服務熱線:95555    境外服務熱線:86-755-84391000
信用卡服務熱線:400-820-5555      企業年金專線:400-609-5555
金葵花貴賓服務專線:40088-95555鑽石貴賓服務專線:40068-95555私人銀行服務專線:40066-9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