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業客戶: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相關規定,我行擬對企業營業執照已登出或吊銷、並超過一年未發生收付活動且未欠我行債務的單位銀行結算賬戶予以銷戶。此前我行已經通過短信、電話等方式通知企業,但仍有部分企業無法取得聯繫,現我行將該部分企業名單公示如下。
請名單內企業自本銷戶通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我行辦理銷戶手續,逾期視同自願銷戶。我行將分批對該部分賬戶進行銷戶處理。
特此通告。
附件:擬銷戶企業賬戶清單.pdf
招商銀行廣州分行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