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保監局消費者風險提示:電子投保“五注意” 明白選擇更安心

近年來,隨著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的蓬勃發展和消費者對保險認知的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電子方式投保。

但部分消費者在享受電子投保便捷服務的時候,卻忽略了一些應該引起注意的事項,為出險理賠埋下了糾紛隱患。在此,北京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電子投保“五注意”,明白選擇更安心。

注意事項一:認清資質驗明正身。網上選購保險的第一步,就是在投保前要認清保險機構資質,要注意選擇正規保險機構的産品。網際網路保險業務必須是持牌保險機構通過網際網路渠道開展的保險經營活動。正規保險機構網站或綜合網路保險網站的功能和産品種類更為豐富齊全,而假冒的保險電子商務網站雖然與正規網站顯示的名稱版式雷同,但域名中會夾雜毫無意義的數字或字母,跟保險機構本身的中英文名稱無法對應,而且通常功能比較單一。

注意事項二:不被“高息”誘惑。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際網路平臺虛構保險産品和保險項目,或承諾高額回報引誘消費者投資,或冒用保險機構名義偽造保單,往往涉嫌非法集資,給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消費者要注意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傳,不隨意向可疑網站提供個人資訊,自覺抵制誘惑,謹防上當受騙。要合理評估自身需求,選擇符合自身實際保障需要的保險産品。

注意事項三:認真閱讀保險條款並如實告知自身情況。在電子投保過程中,消費者應注意查閱産品介紹、認真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作出特別提示的免責事項、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退保損失等重要事項。如果對有些內容不了解,可以聯繫官方客服詳細詢問清楚。一般網站的保險産品條款及相應免責部分會有特別標識,並附連結。如果保險公司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有關情況進行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避免因未告知或告知不準確而影響保險合同效力。

注意事項四:慎重對待電子簽名。電子簽名或反饋的驗證碼具有確認投保意願的法律意義,應像對待手簽姓名一樣慎重。消費者一定要在確認保險産品符合自身需求、確需購買後再履行電子投保程式,避免盲目投保。

注意事項五:投保後再次確認保單。電子投保成功後,消費者最好再次確認兩件事:一是查詢保單真假。消費者在收到電子保單或紙質保單後應立即通過保險機構公告的服務電話和門戶網站,查詢保單是否真實有效。查看是否有保單號、險種名稱、保險期限、保險金額、保費金額、被保險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等關鍵內容,看清楚保險機構名稱,查看保單印章是否清晰,是否印有該機構的客服電話和保單查詢方式。二是再次確認條款。著重看清條款中作出特別提示的免責事項、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退保損失等重要事項,如有疑問可聯繫保險機構進一步了解,確保對條款理解無誤。此外,保險期間為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險産品設有猶豫期,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猶豫期內投保人可以無條件解除保險合同。